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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月份CPI涨幅低于全国水平
我市1月份CPI涨幅低于全国水平
 
来源:金华日报      作者: 徐朝晖 通讯员 胡娟
     19日从市物价局获悉,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7%,略低于昨天同时公布的全国7.1%的平均涨幅,稍高于全省6.6%的平均涨幅。据统计,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指数呈“四升四降”格局:食品类上涨3.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0.4%;交通和通信类上涨0.1%;烟酒及用品类下跌0.1%;衣着类下跌0.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跌0.3%;居住类下跌0.4%。

    雨雪交加推动食品涨价

    1月份食品类价格继续高位运行,环比上涨3.3%,涨幅较上月扩大1.8个百分点,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个百分点。这是导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首要因素。由于受食用油生产原料偏紧、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影响,1月份油脂类价格月环比指数上升11.4%,涨幅较上月增加5.4个百分点,是食品类价格上扬最快的。

    1月下旬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遭受50年一遇的雪灾,山东、江苏、安徽等地高速公路封闭,交通受阻,导致部分商品市场供应不足。再加上春节临近,消费需求旺盛,肉禽、蛋、菜、干鲜瓜果等商品价格涨势明显。统计数据显示:肉禽及其制品、蛋、菜、干鲜瓜果月环比涨幅分别为4.1%、4.2%、0.9%和6.2%,共同推动食品类价格上涨约1.5个百分点。

    工业品价格止涨回落

    与食品形成鲜明对照的是,1月份大部分工业品价格稳中有降,环比下跌0.1%,总体涨幅较上月下降0.4个百分点。其中,烟酒及用品类价格环比下跌0.1%;衣着类价格下跌0.5%;文娱耐用消费品下跌0.03%;文化娱乐类用品下跌0.31%。1月初,国际原油期货首次触及每桶100美元,此后价格逐步回落。受此影响,我省镇海炼化公司液化气挂牌价一度冲高回落,拉动水、电、燃料类价格环比下跌4.59%。

    公用事业首季不提价

    针对目前全国范围物价水平高位运行的情况,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省政府明确指出,各地要加强市场保障和价格监管,综合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着力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确保实现今年价格总水平涨幅不高于去年的目标。根据省政府要求,城市供电、供水、供气、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浏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在今年第一季度一律不得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也一律不得提高。

    临时价格干预稳定物价

    为稳定物价,我市自1月25日起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共确定16家批发企业、41家零售企业列入调价备案。调价备案商品包括大米、当地消费量较大的粮食制品,菜子油、豆油、调和油,猪肉,牛奶,液化气这五大类重要生活必需品。与此同时,市物价局进一步加强了粮油及部分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工作。从1月15日起,对市本级粮油、肉禽蛋、液化气、化肥、农膜、建材、有色金属、化工产品等部分重要品种市场价格实行周二、周五监测快报,及时了解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应对市场变化,维护市场稳定。据悉,自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启动以来,我市迄今尚未有企业提出商品调价申请备案。在各级政府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平抑物价措施后,市场物价总体趋于平稳。

2008-2-21 8: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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